各位区能手以上教学、德育骨干教师:
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锡山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锡山教人〔2012〕11号)、《区教育局关于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锡山教人〔2014〕6号)的要求,2016年继续全面实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为确保今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质量,特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说明
1.区教学能手或市教学新秀及以上学术荣誉称号获得者,含教育科研学术荣誉和德育骨干荣誉。
2.履职时间须满一年,即参与2016年考核的骨干教师,其学术荣誉必须为2015年9月30日前获得。
3.从外地引进的各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特级教师等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等级后按认定等级参加考核。
4.有多项荣誉称号的考核对象,按最高级别考核;同时是同一级别的学科骨干教师和德育骨干教师的,可任选其一递交有关考核材料。
二、考核程序、时间及要求
考核分个人自评、校级考核和区级审核。考核对象对照“2016年度锡山区学科(德育)骨干教师考核表”中“考核要点”自评,将考核材料交校级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在考核材料中选取发表或获奖层次较高的论文论著2篇及课题研究、公开教学(教育观摩)、专题讲座材料的复印件,由学校鉴定、盖章后,交区级审核。
1.10月20日前,完成个人自评,并将考核表(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交学校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2.学校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于10月20日前完成对考核材料的审查以及考核结论的投票测评,于10月30日前完成学校考核鉴定及“锡山区学科(德育)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2一份)的公示,于10月30日前将 “锡山区学科(德育)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一份)和区级考核材料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04室,“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附件3)公文流转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月30日后不再补交任何材料。
特别注意:(1)“锡山区学科(德育)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一份)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及姓名并加盖公章;(2)区级考核材料一人一袋。封面统一写上学校、姓名、学术荣誉学科及名称(如:锡山区初中语文教学能手)。袋内材料一人一册,按学术荣誉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课题研究、公开教学(教育观摩)、专题讲座等次序编写材料目录并按序附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锡山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锡山教人〔2012〕11号)和《区教育局关于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锡山教人〔2014〕6号);(3)选送的论文论著中最多只能有一篇省、市、区级三等奖论文可视作同等级论文,其余三等奖论文均降一级计。
3.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于12月初完成区级考核,12月10日前将考核结论反馈至学校。
考核依据见《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锡山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锡山教人〔2012〕11号)和《区教育局关于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锡山教人〔2014〕6号)。
联系人:组织人事科 黄永伟;联系电话:88200413。
附件:1、2016年度锡山区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表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