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用(坐)车,学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因公外出,不支持自驾车出行。
二、教职工因公外出,交通方便的情况下,首选公交车或地铁出行。申请单经校长室同意后去总务处领取交通卡外出。回来后,及时交还。
三、教职工因公外出,交通不方便的,可申请用车。若只有1—2人出行,例如各种培训班、例行会议,主动考虑和兄弟学校拼车或轮流接送。(申请用车时要注明)如在外学习培训不超过两小时,尽量喊司机等候。
四、各种用车提前申请,取送材料等要提早准备,不让总务处接“急件”。
以下情形也可向学校申请用(坐)车:
1、即使交通方便,但出行人数在四人及以上的;
2、遇紧急事件,临时外出的;
3、有物品难以随身携带,确需车辆接送的;
4、短时间内一次要到多个部门办事的;
5、其它因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
无锡市锡山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