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行车安全的通知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为了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现要求各教职员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车辆(包括电动车)统一由南门进出。
二、车辆进出校园时,司机开车一定要慢、要小心。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不得抢行,禁止鸣笛,确保行车安全。
三、教职工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四、电动车须由校园东侧道路进出车库,摆放整齐。
长期不用车位收回重新安排,办公室和总务处将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总务处、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