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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本信息由 顾亚珠 于 07-15 15:28 发布 共2796次访问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随着气温的升高,夏季已经到来啦,游泳安全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2020414日,宜春高安蓝天救援队接到湖乡珠湖村村民电话,有一7岁男孩和一名12岁女孩溺水。由于溺水时间过长,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让人深感痛心。

526日,江苏镇江一19岁男生溺亡水库。

531日,四川宜宾6名少年私自下河玩耍,214岁的孩子溺水身亡。夏季来临,溺水已成中小学生的头号杀手,预防溺水,刻不容缓!

中国少年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

  在中国,意外伤害是少年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少年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人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天气炎热,学生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些事故更是因为同学们在互相救助时没有掌握科学的救助技巧而导致的,学校不提倡学生下水救人,发现有人溺水时,千万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找大人来救助,同时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我们还要牢记防溺水措施的“六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同学们,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还是可以防止的。最后祝同学们渡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暑假。

                                                                                                        (胡浩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