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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第十六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本信息由 张怡 于 05-14 14:28 发布 共1043次访问

各位老师:

接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通知,江苏省第十六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由宜兴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受《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委托,无锡市锡山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锡山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优秀论文组织、送评工作。现把通知下发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希各校积极发动、认真组织。

注意:

1、论文电子稿一定要先按照附件要求排版、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下载封面,纸质稿的排版、打印、上交方式见以下通知中的要求。

2、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过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课题报告、教学设计等不在评选范围内。

3、论文纸质稿(含评选统计表)、参评费上交方式及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前上交至教导处1。


附件:

江苏省第十六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征稿要求

江苏省第十六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会主办,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由《教育界·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论文要求

1.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每篇论文字数原则上3000字左右,不超过5000字。

3.论文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提交与寄送纸质文本同时进行。纸质文本打印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用A4纸打印。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过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

5.以下形式的文章不在本次论文评选范围之内:课题报告、教学设计等。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培训机构教师,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18年5月1日~6月30日征文;2018年7~8月评审;2018年11月颁奖

四、申报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需通过网络申报。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站,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具体要求及登录方式详见网站说明。

2.各市、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所在地区域内的征文和收费工作,教师也可个人单独申报。

五、评选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完成论文的终评。

2.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以内,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将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各地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11月举办的论文颁奖大会。

5.对抄袭、剽窃的参评论文,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地教育局,且五年内禁止参评。

六、其他事项

1.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

教导处1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