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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举办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 征文竞赛的通知
本信息由 张怡 于 03-26 14:47 发布 共2602次访问

各位老师: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2020513日前将参赛的文本稿(A4纸打印)交至教导处2张怡老师处,我们会统一送至区教育局参评。区教育局将组织区级评奖,在初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不需要附推荐表),并组织专家对初评优秀的稿件指导修改。

1.原则上区新秀以上骨干教师人人参与。

2.区级评比文本稿、电子稿格式要求标题用黑体三号字,学校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20磅。

3.文本稿交教导处2张怡老师处;电子稿交网盘——教科研——2019—2020第二学期——5.13区教海探航稿

修改定稿后于710日前由各校(园)寄送至《江苏教育》编辑部参评。本次征文竞赛采用微信扫码的方式报名,并需按要求逐项填写《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参赛稿件登记表》,具体参赛要求请参照《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获区级一等奖的优质论文送评省级参赛由教导处2张怡老师统一组织,送评。

教导处2

2020年3月26日

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已经成功举办了31届。“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有效地激发了全省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为切实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以及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广大中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已经成为公认的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型品牌公益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并定于202011月在常州市金坛区举行征文颁奖仪式暨名师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本次征文立足“苏派”教育实践,以“坚持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改革,推进适合的教育,提高办学和育人品质”为主题。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动、组织本地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参赛。

附件: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坚持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改革,推进适合的教育,提高办学和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和特殊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年龄不限。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竞赛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人物奖等奖项。

四、稿件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控制在6000字以内。

3.稿件首页右上角注明论文编号。稿件中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作者身份信息。

4.A4纸双面打印。

五、报名及参赛

1.微信报名,获取论文编号。微信报名通道将于20206月中旬开通,请关注《江苏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填写“参赛稿件登记表”。请从《江苏教育》20201月及4月杂志获取《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参赛稿件登记表》,并按表格说明认真填写。“参赛稿件登记表”须附在纸质稿件之前,无该表的稿件视为无效稿件,不予参评。

3.提交纸质稿件。参赛稿件及“参赛稿件登记表”请寄送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B楼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请在邮件上注明“第32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字样。

4.发文组织集体参赛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请提交相关文件,参与“先进集体奖”评选。

5.报名及投稿截止日期为2020710日。

6.联系人:尚川(02586275614)。

六、结果公布

本次征文竞赛评审结果将于202011月公布。届时可通过《江苏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获奖情况。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已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比赛已经获奖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文章向其他报刊投稿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2.本次征文来稿将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3.本次征文所有获奖论文专有出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4.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1031